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入学、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01日  

各党总支、各单位:

新学期伊始,2021级新生即将入学,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也将来临,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推动廉洁文明过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重要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提醒和管理监督,督促时刻绷紧纪律之弦,确保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以上率下,发挥表率作用

二、强化执纪问责,严明纪律要求

学校纪委通过畅通举报渠道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发现的新生入学和节日期间违反廉政问题线索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处置,对顶风违纪者,严肃追究责任。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协助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抓好监督检查和廉洁提醒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学校纪委

三、加强宣传教育做到防微杜渐

各党总支、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引导教职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增强廉洁过节意识,保持敬畏之心,筑牢思想防线、守好纪律红线。


监督电话:024-56618018

监督邮箱:sgdz2016@163.com



中共沈阳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1


上一条:省纪委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下一条:省纪委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