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会工作者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2022年12月03日  

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充分发挥工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不断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经研究,校工会决定开展2022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会工作者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比例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原则上按基层工会总数的30%确定。

2.先进工会工作者原则上每个基层工会推荐1名。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为工会会员,会员数在100人以下的单位推荐1名,会员数在100人及以上的单位推荐2名。

4.上一轮已获评的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群众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2.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认真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不断增强教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工作有计划、有特色、有成效分工会领导班子能团结协作、密切联系群众,服务意识强。

3.不断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在提高教职工职业道德水平、业务技能和身心素质等方面工作活跃。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4.做好工会自身建设及会员管理工作,重视工会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规范,以实效促进分工会和谐发展。

)先进工会工作者

1.评选对象为从事工会工作时间一年以上的兼职工会干部和工作人员。

2.政治信念坚定,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与并组织工会活动,富有开拓创新精神,认真完成工会工作任务。

3.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依法依规办事,积极反映教职工意见和建议。

4.作风民主,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办事公道,受到群众认可。

)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各项活动

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乐于助人,有吃苦奉献精神,群众基础好。

3.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本职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三、评选办法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由各基层工会对照评选条件,认真总结工作,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后自主申报。本次评选以基层工会量化考核成绩为重要依据,结合平时工作情况,综合研究确定。

2.先进工会工作者”“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由各基层工会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组织评选和推荐,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申报,报校工会审批。

3.2022年12月15日前,各基层分工会将《沈阳工学院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沈阳工学院“先进工会工作者”申报》《沈阳工学院“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报送校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56618018

四、表彰与奖励

校工会将在2022年工会工作会议上,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1.沈阳工学院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

2.沈阳工学院“先进工会工作者”申报

3.沈阳工学院“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



沈阳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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