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奖励我校教职工子女勤奋学习、奋发进取,鼓励我校教职工努力培育下一代,根据《沈阳工学院教职工子女教育发展基金使用办法》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6年教职工申报子女教育发展基金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我校在岗在职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道德高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没有受到过校级以上处分;
3.在我校工作满五年。
三、申请流程
申报教职工子女教育发展基金由教职工本人在智慧沈工提交关于《沈阳工学院资助教职工子女教育发展基金申报表》的办事流程,该工作流具体办理流程为发起人——基层工会主席——人事处于光楠——校工会刘京京,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新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校生需提供在读证明并加盖公章),请于9月8日前将工作流“任务环节”完成到校工会刘京京老师处。
联 系 人:刘京京
联系电话:18841369881
沈阳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