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组织发展工作实际,现将第二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通过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等基本知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入党的条件,端正入党动机,树牢理想信念,为在组织上入党、思想上入党和行动上入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培训对象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推荐递交申请书满足半年且经过培养考察的入党申请人员参加本次培训,计划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二级党组织名称 |
学员人数 |
1 |
机关党委 |
10 |
2 |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党委 |
55 |
3 |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 |
70 |
4 |
信息与控制学院党委 |
100 |
5 |
艺术与传媒学院党委 |
50 |
6 |
能源与水利学院党委 |
45 |
7 |
生命工程学院党委 |
50 |
8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 |
20 |
9 |
学前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
10 |
10 |
合计 |
410 |
具体报名名额可结合实际与党委组织部沟通。
三、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11月11日。
2.培训教材: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修订/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编著。
3.授课内容:见附件1。
4.授课安排: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根据党委组织部提供的授课内容(附件1),自行联系教师确定上课时间并组织授课,将授课安排报党委组织部(附件2)。
5.分组情况:机械、能源、艺术、高职为第一组(能源学院负责联系授课教师,机械负责组织上课);机关、经管、信息、生命、学前为第二组(生命学院负责联系授课教师,信息负责组织上课)。
四、结业条件
入党积极分子结业成绩,由平时出勤(20%)、自主学习(20%)和闭卷考试(60%)等三部分成绩构成,平时出勤党委组织部将不定期抽查,自主学习由各二级党组织考核,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完成不少于200积分的政治理论学习;闭卷考试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出题、统一组织。
入党积极分子结业成绩60分视为合格,予以结业,由学校党校颁发结业证书。学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党校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1.考核结业成绩未达到60分;
2.“学习强国”学习未达到200积分;
3.学习期间无故旷课;
4.学习期间因违规违纪受到处分;
5.因其他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管理、严肃课堂纪律,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教育、管理和服务相关工作。
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将第二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授课安排(附件2)、第二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单(附件3)于10月27日前通过“智慧沈工”发至王丹。
中共沈阳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