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校级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和样板支部创建工作的通知》,经各基层党组织推荐,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决定确定信息与控制学院党委、生命工程学院党委为第二批校级党建工作标杆学院,确定教务处党支部、学生处党支部、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第三党支部、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工作第二党支部、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工作第一党支部、能源与水利学院教师工作第一党支部、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党支部为第二批校级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各培育创建单位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新时代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对标联创”活动的意见》等要求,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
各培育创建单位建设周期为2年。培育期内,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党委组织部对培育创建单位开展跟踪评价。各培育创建单位应于2027年3月前提交中期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建设期满提交工作总结报告、成果汇编和工作案例。党委组织部组织开展验收,公布验收评定结果,验收通过的创建单位建设成果将面向全校推广应用。
学校党委对培育创建单位按照标杆学院10000元、样板支部5000元标准提供配套资金支持。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工作指导,提供条件保障,加强示范引领,确保建设实效,引领带动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中共沈阳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