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年09月30日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十八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探索和实践符合学校党建工作的新路径,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学校党委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办学治校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学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正确育人导向。准确把握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着力点,将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党建工作的动力,以更加坚定的信念和更加有力的行动,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为持续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课题类别

申报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三类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员为我校在职教职工,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项目参与人严格按照实际参与人数申报,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原则上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能参加2个项目的申报。

3.一般课题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4.青年课题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0月以后出生)。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申报:

1)近两年党建课题未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2)近两年内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

3)已公开发表相同或相近主题的研究论文,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

四、材料报送

1.申请人填写《沈阳工学院2025年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1),上报至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2.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申报的研究项目进行审核后,确定推荐校级立项的项目并排序,填写《沈阳工学院2025年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签字盖章。

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将推荐申报项目的申报书(1份)、汇总表(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5年10月17日前送至党委组织部,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丹,联系电话:56618018。

五、相关要求

1.申请人可根据《选题指南》(附件3)拟定题目,也可自拟题目,选题要注重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前瞻性。

2.党委组织部牵头成立评审工作组,对各单位推荐的课题项目开展评审,评审后发布立项通知。本次立项的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3.结题要求撰写1篇课题研究论文或者1篇结题调研报告,内容不少于3000字,查重率要控制在20%以内。评审工作组组织开展课题成果评选,根据评选结果给予一定项目资金奖励并颁发证书。



中共沈阳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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